晋刘伶,嗜酒成病。
《晋书·列传第十九·刘伶》载
刘伶常乘鹿车,携一壶酒,使人荷锸而随之,谓曰:“死便埋我。”其遗形骸如此。尝渴甚,求酒于其妻。妻捐酒毁器,涕泣谏曰:“君酒太过,非摄生之道,必宜断之。”伶曰:“善!吾不能自禁,惟当祝鬼神自誓耳。便可具酒肉。”妻从之。伶跪祝曰:“天生刘伶,以酒为名。一饮一斛,五斗解酲。妇儿之言,慎不可听。”仍引酒御肉,隗然复醉。……伶虽陶兀昏放,而机应不差。未尝厝意文翰,惟著《酒德颂》一篇。……尝为建威参军。泰始初对策,盛言无为之化。时辈皆以高第得调,伶独以无用罢。竟以寿终。
酲音成,醉解也。陶兀,醉酒貌。厝意,同“措意”,着意。